全住宿學園法規及表單

 

※全住宿學園為三全教育的重要特色之一,大一學生均須住宿,相關規定皆載明於招生簡章:

(一)本國生:大一學生需住宿。

(二)本國轉學生:所有學生大三出國前須住宿一年。

(三)境外生:

大一學生必須住校,若無法住宿,須於畢業前完成。

The Center for Holistic Education requests freshman students to live in the dormitory. If unable to do so, students must complete one year of dormitory residence before graduation.

※本國生無法於大一住宿者,請依下列方式提出申請:

 (一)特殊情況申請「免住宿」(僅限身心狀況、家庭臨時變故等問題,並附上佐證資料)

1. 填寫「申請免住宿學生報告用紙」【PDF檔】、【ODT檔】,敘明無法住宿之原因,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。

2. 申請表經學系主任輔導及簽核後,送三全教育中心審議;經核准者始得免住宿。

3. 未獲核准者,仍須依規定完成補住宿,以完整群性學習。

(二)非特殊情況申請「延後住宿」

如無上述特殊情況但無法於大一住宿,申請延後住宿:

1. 填寫「學生延後住宿申請書」【PDF檔】、【ODT檔】,承諾並勾選補住宿之學年度。

2. 繳交學系簽核後,送三全教育中心備查。

3. 於大二完成補住。

※以上申請方式及表單自115學年度起實施。

※大二生鼓勵續住,如有住宿需求,請自行向住宿輔導組申請。